理士蓄电池6-CTF-120 12V120AH系列简介

  • 品    牌:理士蓄电池
  • 型    号:6-CTF-120
  • 货    号:1121
  • 更新日期:2024-07-27
分辨率: 江苏理士 重量: 见合格证 品牌: 理士蓄电池
货号: 1121 电源电压: 12V 型号: 6-CTF-120
测量范围: 免维护蓄电池 规格: 6-CTF-120 加工定制:
外形尺寸: 标准 测量精度: 毫米



理士蓄电池6-CTF-120 12V120AH系列简介
1、超前的设计理念
采用的集成功率元器件及DSP技术,大幅降低了体积及重量。同时,新的设计理念采用高密度表面处理,简化电路,减少接点及联线,不但降低电磁干扰,还提高UPS可靠性。
2、在线式双重变换技术
保证了高质量电源的持续供应,电网上任何形式的干扰,被 滤除,输出波形是经过重组再生的纯正正弦波;电池仅用作后备电源考虑。
3、宽广的输入电压范围
PULSAR DX具有宽广的输入电压范围,范围从伏,能保持正常电压输出,极大地减少了转换到电池供电的机会,充分延长电池寿命。
4、高性能的电池充电器
PULSARDX充电器是均浮充二段式的充电设计,可对电池快速充电,并提供充放电保护,延长电池寿命;电池低电压保护,防止电池因过茺放电造成 性损坏;功率因数校正,提高了能源的利用率,并与发电机完全兼容。
5、灵活性和扩展性
后备时间:从10分钟到数小时
PULSARDX可以连接长延时电池组到UPS,而不会干扰UPS电源的正常工作,也可采用长延时充电器,使UPS在满负载条件下,提供长达8小时的后备时间.

理士蓄电池6-CTF-120 12V120AH系列简介

1.UPS不可长期闲置


蓄电池的过度放电和蓄电池长期开路闲置不用可使蓄电池的内阻增大,可充、放电性能变坏。对于长期闲置不用的UPS电源,在重新开机使用前,让 UPS电源利用机内的充电回路充电12小时以后再接负荷,对于后备式UPS电源,每隔一个月让UPS电源处于逆变器状态工作2~3分钟,来激活蓄电池。 此外,还需要严格控制蓄电池的充电电流不得超过蓄电池允许的充电电流。因为过大的充电电流会导致蓄电池的使用寿命缩短。
2.使用UPS时的开机和关机顺序
正确的开 机顺序应该是先打开UPS给它供电,然后再打开各个负载,这样可以避免启动时瞬间的电流冲击给UPS造成的损害,在关机时的顺序正好相反应该先关闭各个负载 关闭UPS。在市电中断由UPS供电时,应该尽快保存好自己的数据和资料然后关闭电脑,否则使用UPS电源进行工作可能会使 UPS过量放电,从而缩短UPS的使用寿命。
3.避免过载使用UPS
在使用UPS的时候还要计算负载的大小,要避免负载的过大或者过小,过大的负载会使UPS长期工作在超负荷状态从而缩短UPS的使用寿命;如果负载过小,UPS的工作电路长期工作在不正常状态,这对于UPS也是有一定危害的。合理的负载应该控制在50%到80%之间。实践证明,UPS输出负载控制在60%左右为,可靠性。在UPS出现过载或逆变器故障时会转到旁路模式运行,此时UPS不具备后备功能,负载所用的电源是通过电力系统直接供应的。
理士蓄电池的保管:     
1、保管时请注意温度不要超过-20℃~+50℃范围
2、保管NP电池时必须使电池在完全充电状态下进行保管。由于在运输途中或保存期内因自放电会损失一部分容量,使用时请补充电。
3、长期保管时,为弥补保管期间的自放电,请进行补充电,补充电的方法如下表:保管温度各补充电的问题保管温度补充电间隔补充电立法(举例) 25 C以下 6个月一次 -nbsp;以0.25CA、2.275V/(单格),定电流定电压充电2~3天 -nbsp;以0.25CA、2.4/(单格),定电流定电压充电10~16小时 -nbsp;以0.1CA定电流充电3~5小时 30 C以下 4个月一次 35 C以下 3个月一次 40 C以下 2个月一次在超过40 C条件下保管时,对电池寿命有很坏影响,请避免!
4、请在干燥低温,通风良好的地方进行保管。 
5、如在保管或转移过程中电池包装不慎被水淋湿,应立即除掉包装纸箱,以避免被水打湿的纸箱成为导体造成电池放电或烧坏正 子。

理士蓄电池的充电:      

1、浮充充电时,请用充电电压2.275V/单格(20℃时的设定值),进行定电压充电或0.002CA以下的电流进行定电流充电。温度在0 C以下或40 C以上时,有必要对充电电压进行修正,以20 C为起点每变化一度,单格电压变化-3mv。  
2、循环充电时,充电电压以2.40-2.50V/单格(20℃时的设定值),进行定电压电压充电。温度在5 C以下或35℃以上进行充电时,以20℃为起点,每变化一度充电电压调整-4mv/单格。充电初期电流控制在0.25CA以下。  充电量设为放电量的%,但环境温度在5 C以下时,设为%。[温度越低(5 C以下)充电结束时间越长,温度越高(35 C以上)越容易发生过充电,所以特别是在循环使用时,在5 C~30 C内进行充电较好] 为防止过充电尽量安装充电计时器,或自动转换成涓流式充电方式。  充电时电池温度要控制在-15 C~+50 C的范围内。

二、关于放电放电时请将电池温度控制在-15℃- +50℃的范围内。连续放电电流请控制在3CA以下(H控制在6CA以下)。放电终止电压依电流的大小而变化,大体如下所述。注意放时,电压不得低于下述电压。放电以后请迅速充电。如不小心过放电之后也请立即充电。放电电流放电终止电压 0.2CA未满 1.75CA/单格 0.2CA以上 0.5CA未满 1.70CA/单格 0.5CA以上 1.0CA未满 1.55CA/单格 1.0CA以上 1.30CA/单格


特别申明:

一,在本司建议使用情况以外的,或在高度震动,高度潮湿,强紫外线照射,太阳光直射,户外直接暴露使用等恶劣条件下使用本公司电池,本公司可不执行本质保书中的有关条款。(如有特殊使用要求,可咨询本司工程人员签订特殊使用条款。)

二,本公司只对我司生产产品自身进行质保,除了国家有关明文规定外,对于用户因使用本产品或本公司由于主观的或者客观的原因未能履行本质保条款而导致的损失,伤害,索赔,开支,我司毋须对用户承担任何责任。

三,本司保留修改本质保书条款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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